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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你认为住建部拟对哄抬房价者罚款3万多吗

发表于2011-10-25
Vote238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对住建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资质共分4级。意见稿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此,凤凰网房产进行调查,调查(总人数:19802)结果显示:91.9的网友表示对开发商资质的审批不能降低房价;有95.4%的网友认为住建部拟对哄抬房价罚款3万元不多;92.5%的网友认为对开发商资质审批也不能保证建设楼盘的质量。
发表于201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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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10-25
我觉得完全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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