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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楼市爆料:亲们一定要看过来啊!!!

发表于2014-11-12

开发商的“赠送面积”,是通过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法搭建起来的。具体操作手法是在建设项目通过规划验收后,再自行或通过购房者集体委托其指定的关联装修公司,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改造。即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委托装修改造协议,由购房者委托其指定的关联装修装饰公司“免费”装修改造,一旦涉诉便金蝉脱壳,违规主体还是购房者,导致购房者“被违规”,使得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增大。


开发商对所赠送的面积往往不具有合法产权,因此不会也不可能写入《房地产证》。而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才受法律保护。这就意味着开发商所送的面积并不受法律保护,不可能像房地产证登记的面积一样,可以用于投资、抵押,拆迁时也不会得到补偿,在遭遇纠纷时权益更是无法得到保障。


而且无论开发商赠送多少面积,在产权证上能体现的只是建筑的套内面积,也就是说只有套内面积的产权是归业主所有的,赠送面积是不写入房产证的,对于这类物业在转手时总价值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对于二手房购买者来说,很难接受花了钱但有十几个平方米不是自己的物业,所以这类房产在二手市场出售时并不能卖到与正常面积的房子一样的价格。

  而且由于开发商加建了“赠送面积”,总建筑面积增加,容积率相应提高,绿地比例减少,人口密度增加,各类公共设施使用率增加,使用寿命降低,业主整体的生活环境和品质都会有所降低。又由于容积率与土地出让金的多少有关,调高容积率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规划变更手续,部分“赠送面积”是开发商未经调整容积率违建而来的面积,开发商提高了容积率却没有补交地价,导致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


“送面积”的本质就是开发商“偷面积”而后“送”给消费者。“偷面积”容易造成市场的不公,循规蹈矩的开发商不敢偷面积,一些“钻空子”的开发商则借此获利,楼盘的竞争不是比质量而是比谁面积“偷”得多,这显然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运行,受害的最终还是消费者。


对于“N+1”户型及其它送面积的现象,本质是变相提高了楼盘容积率。对消费者而言的“送”,不过是开发商为了获得溢价而使用的营销手段而已。


“N+1”户型对于消费者的诱惑着实很大,但有市民认为,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这种“诱惑”只是开发商一种经营手段而已。

  首先,如果小区房子都是“N+1”的话,无疑增大了分摊面积,最终由购房者埋单。

  其次,产权证书是不计入该“1”的房间面积,该房屋购买者没有拥有产权。从法律意义上说,该“1”的房间属于违法搭建。若整栋楼都是N+1的话,则暂时没有纠纷,若不是的话,该栋楼房的其他业主可以主张N+1的业主侵占公共面积(公共产权)违法搭建而要求相关部门拆除。

  再次,开发商仅口头上答应送,不敢写进购房合同里。真正意义上送应该是写进合同里并拥有产权,否则不过是开发商打政策擦边球吸引购房者而已。

  最后,若购房者计算套内面积的单价比同地段同档次楼盘的套内面积计算的单价低或一样的话,则同样的钱买到虽没有产权但有暂时使用权的房子是有点好处。但若价格高了,则要思考花高钱多买一间没有产权的房间是否理智。

  此外,购房者还应该明白房子“送面积”,并不意味着最后便宜,送的面积都是架空的,购房者要自己搭建,这部分成本最后折算下来并不便宜,可能还不如没有送面积的楼盘划

发表于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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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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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11-12

楼市风云,真是暗藏玄机。

发表于2014-11-12

终于被人揭穿了,以后不会上当了。

发表于2014-11-12

 不说不知道啊,一说吓一跳

发表于2015-01-27

楼市其中的玄机我们这些业主的又能知道多少啊。家里也有房子了,还有装修的事情要到年后才开始做装修,还有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昆明3月22日的活动,说是一个建材家具团购活动,http://blog.fang.com/43987456/17562658/articledetail.htm,就是这个,听说优惠力度还蛮大的,有意向的可以一起组团去哦

发表于201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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